椒江区招生办关于印发《椒江区2005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站点:区教育局 索引号: JJ005-C0502-2005-0001 发布日期:200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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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
为做好我区今年各类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椒江区2005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椒江区2005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二OO五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中考工作  实施意见
  抄送:市招委,市教育局,市招办,区委办,区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教育局,各街道(镇),区招委成员。
  台州市椒江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3月16日印发
椒江区2005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
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报名条件
报考对象为热爱祖国,遵宪守法,决心为祖国建设勤奋学习,身体健康的未婚初中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各类高中(含职业高中,下同)在校生、毕业生;
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规定今年不准报考者;
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3月25日—28日。
参加初中毕业考、升学考的考生须在本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全区各中学均设报名点。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集体统一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原毕业中学报名;本区户籍在外县(市、区)就学的初中毕业生须凭户口簿、毕业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到户口所在地中学报名。各报名点在审核时,对考生的户口、年龄、民族、文化程度、政治思想表现等应认真进行复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填涂《2005年台州市中考考生报名卡》。 区招生办对报名的考生进行信息采集。报名结束后,各中学立即汇总报名人数。报名卡、体育测试证按先男生后女生,先应届生后往届生的顺序编好报名序号,
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放,连同报考费于3月29日前送交区招生办。
报名时,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由各报名点于5月20日前集体送交区招生办。
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第一、第二位数为本区代号(79),第三、四位数为报名点号,第五到第七位数为考生报名顺序号,各报名点考生的顺序号都从001编起,不空号,不重号。
三、考试
2005年全市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继续实行“两考合一”的考试形式。
(一)《2005年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范围》和《2005年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为我市中考复习和命题依据,考试工作由台州市中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50分、自然科学200分、数学150分、社会政治10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体育30分、实验技能操作考查10分,总分760分。
(三)考试形式:除社会政治科实行开卷考试,其他文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语文科、数学科不采用主客观题分卷形式,其他文化科目试卷形式为主、客观题分卷。每科为一张试卷,所有学科不设附加题。题型采用《2005年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两考合一”例卷“卷一”、“卷二”中的全部题型及升学加试题中的部分题型,部分试题为选做题。计算器仅限于数学、自然科学考试使用。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椒江一中在5月中旬提前招收保送生150名。具体方案另定。
日期
六月十五日
(星期三)
六月十六日
(星期四)
六月十七日
(星期五)
上午
9:00-11:00
语 文
9:00-11:00
数 学
9:00-10:30
英 语
(含听力)
下午
2:00-4:00
自然科学
2:00-3:30
社会政治
 
我区中考的文化课考场相对集中:即区二中(01,包括山东中学、椒江艺校)、区五中(02,、振华中学)、洪家二中(03)、东山中学(04)、三甲中学(05)、下陈中学(06)、前所中学(07,台电)、章安中学(08,章安镇学校)、书生中学(09,界牌中学)、椒江六中(10)、育英学校(11,黄礁中学)、市实验中学(12),共十二个考点。
各考点设考点主任1人,副主任2—3人。每个试场配备两名监考员,考点要精选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采取校与校之间循环轮换的办法,有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参加考试的应回避。要加强考试纪律教育,严防舞弊行为发生。
考生的考试座位必须是单人,单桌,单行,整个试场为30人。各个考点对参加考务工作的所有人员,在考前要进行上岗培训,学习和掌握有关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使每一位监考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要总结以往经验教训,严格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严密考点组织,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保密与安全。市和区招生办继续派巡视员到各考点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当天考试前2小时,由各考点派3名思想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同志带考点学校介绍信派专车来区招生办领取试卷;试卷必须存放在考点保密室里的保密箱内,要有3人以上全程专管,严格保密制度;当天考试结束后各考点派3名同志将答卷(卡)、试卷及草稿纸押运回区招生办。
中考试卷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考点须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严格保密保卫制度,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公正、公平、安全、顺利进行。
(五)体育考试
1、考试项目和分值:2005年体育成绩记分采用实地考试分数与平时成绩相结合的办法。本区统一选定如下实地考试科目:①1000米(男)、800米(女);②实心球;③立定跳远。三科满分各为6分。平时成绩满分12分。体育总分为30分。
2、考试时间:4月20日---5月15日;具体日期安排另定。
3、考点设置及组织实施:以镇(街道)中学、直属中学为单位设置考点;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的全过程。
4、计分办法:实地考试成绩按照省《实施方案》的规定和标准折算成0、2、3、4、5、6六档记分。“平时成绩”中体育锻炼达标者记9分,不达标者记0分;平时参加体育课与课外活动等情况优者为3分。如三个体育单项考试成绩均未达到2分,即取消9分达标成绩。凡经县(市、区)有关部门认可的既未修体育课,又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残疾考生体育成绩记18分,因身体原因经批准体育免修一年以上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记15分,经县(市、区)医院确认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补考的考生,不记实地考试成绩,但保留平时成绩。
5、各地在组织体育实地考试时,无论是考点的确定,还是考试的组织,都必须以“安全第一”为前提,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生和考评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学生赴考必须有校领导带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正规运输车辆。各地赴考的方案须报区教育局批准。体育考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体育成绩在校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市、区、考点均设立举报电话。
(六)英语听力
测试时间和办法:在英语科考试的时间内先进行听力测试,再进行笔试,听力测试以考点为单位采取有线放音或录音机播放的办法。期间要确保听力测试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七)实验技能操作考查
全体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实验技能操作考查,成绩计入总分。考查由椒江区中考实验考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绩于5月20日前报本区招生办。
(八)毕业成绩
毕业成绩参照高中证书会考划分等第的办法,以A、B、C、D、E五级记分,E级为不及格,具体划分办法另定。补考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补考试卷由本区自行命题并组织实施,补考科目合格的记P。中考未参加者原则上不能参加补考。
(九)我区在保证质量、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于2005年春季在初三毕业班招收的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学生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不参加中考。录取的学生名单须在3月28日前报椒江区教育局职成教科和区招生办备案。不允许强制学生报考春季班,更不允许将成绩差的学生推出学校。
对具有音乐、美术特长报考三梅中学等学校的考生,均需参加术科加试,加试时间、对象由招生学校自行通知。
四、评卷
初升高的评卷工作由招生办和教研室组织实施。
为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减少评卷工作差错,今年初升高成绩公布后继续可以查卷,查卷时间在成绩公布后2天内,由考生向报名点学校申请,报名点学校汇总后统一交区招生办。查卷只查登分、结分是否有误,不查改卷的宽严。
五、录取工作
录取新生要坚持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的考核形式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
(一)5年制师范类专业招生的生源由区招生办组织,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在6月底组织进行。
(二)普通中专招生继续由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组织实施,报考区内外中专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到区教育局职成教科或招生办、招生学校报名,由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负责组织录取。
(三)椒江一中录取工作按三批进行:
1、提前批:录取公费保送生150名。
2、第一批:录取公费生520名(含定向生)。
录取时,如遇最后几名考生总分并列,则按语、数、英三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定向生指标分配到各校。
定向生分配办法:根据各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得分、中考成绩(指平均分、
合格率)和报考人数进行分配。
定向生的录取办法:由各校按分配指标在本校应届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取足为止。如遇最后几名考生总分并列,处理同上。对在每批控制分数线内各校未能完成的多余指标,均由区招生办对全区考生重新按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额满为止。
3、第二批:录取择校生330名。
参加本区考试的往届生也可以参加区一中正取,但需高出录取分数线10分(含10分)。参加本区考试的往届生及非本区学籍的考生不享受区一中的定向生指标。
(四)其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的招生,仍采取由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各自划线、自行招生、考生自主择校的办法(本区普通高中班招生时学校划线不得低于区教育局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学校自费生人数要控制在上级文件规定的上限之内。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少招生源。
六、优惠加分规定
(一)下列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受市(地)以上表彰的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优秀者;驻台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夫妻双方均系农业户口且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户,其独生子女参加本区考点中考时,享受总分加5分的待遇。
(三)下列考生可享受10分照顾,择优录取。
1、2003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5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会演或竞赛获三等奖以上、省级会演或竞赛获二等奖以上者,由市教育局编号发文组织的市(地)级会演和各类竞赛(包括航模比赛)获一等奖以上者(团体获一等奖以上者,限四人以下的演唱、演奏、舞蹈三类)及2003年3月至2005年7月,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证书的考生。获奖和特长测试属同类专业的考生不重复加分。学科竞赛获奖不享受优惠加分政策。
2、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2005年7月5日以前受市(地)级以上表彰的2004至2005学年度的优秀学生干部。
(四)下列考生可享受20分照顾,择优录取。
1、2002年9月以来,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发明奖等活动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浙江省亿利达青少年发明奖;
   浙江省青少年创造发明比赛和科学讨论会(“小发明”和“小论文”比赛),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和优秀少儿科幻绘画、电脑机器人大赛。
   浙江省青少年生物百项活动(个人奖);
   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
   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2、烈士子女。
3、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5日参加经相应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省级体育竞赛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市(地)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以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限于普通高校统一规定的项目)。
(五)下列考生可享受50分照顾,择优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
2、初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由世界及国际体育组织举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考生。
以上(二)至(五)项优惠加分不重复累计。
八、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中考是我区招生考试中最大规模的考试,工作量大、时间紧,涉及千家万户。它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定团结。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有关学校应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招生工作。要动员各部门、各方面力量,协同搞好招生工作。
要增加透明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渠道将招生报名、考试、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优惠加分、填报志愿、录取等各个环节的政策、标准、具体办法等招生工作置于广大群众及社会的监督之下,以利于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纪律教育,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确保今年中考招生工作圆满完成。